关于办理社会保障卡提交电子版照片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规定,从2013年2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障卡需提交电子版照片。因此,在为职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对于新参保五险的职工和转入五险但在原单位未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职工,用人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必须提交电子版照片。
电子版照片的要求如下:
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的颜色反差要大。
2、jpg格式。
3、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4、电子版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于申报之月的15日之前发送到校人事部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办公室。
电子邮件地址:rsclzk@pku.edu.cn
rsbzyh@pku.edu.cn
特别提请各单位注意,由于该电子版照片是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的,应符合格式要求,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照片在办理社保增员时无法提交,不能申报该月的社会保险,因此影响本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