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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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28号)的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2089元。

    4、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134元。

    5、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5669元。

    6、按照北京市的规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应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