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度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的通知


 

各单位:
    年底将至,为保障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利益,做好2013年度社保医疗费用报销的工作,现将有关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1)婴儿出生日在201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用和未能直接结算的分娩住院费用。

    2)2013年度内疾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且没有通过社保卡实时结算的门、急诊费用,以及超过起付线1300元且没有通过社保卡实时结算的住院费用。

    3)2013年度内尚未报销的工伤医疗费用。

    4)2013年度通过社保卡实时结算后门急诊超过1800元、住院超过1300元需要报销学校补充医疗的费用。

 

二、报销时间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12月31日为2013年度上述各项医疗费用结算日,超过申报时限将不予报销。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 年1月5日前将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单据申报到校人事部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办公室(红六楼119房间)。

 

三、申报程序 
    详细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北京大学人事部主页的服务指南中社会保险一栏——“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报销须知”、“北京大学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须知”、“北京大学生育保险就医报销须知”。
     

    联系电话:62756362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13年11月25日